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企业备案表 《通知》内容
一、申请各类行政许可、备案等所需的材料
(一)申请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需提交的资料:
1.水路运输(船舶管理)企业(个体)开业(变更经营范围)申请书(附件1);
2.水路运输企业开业申请报告(说明公司组建的详细、具体情况);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货源分析与货运市场预测;2)经营范围与规模(包括购置、新建或光租船舶数量、载重吨、总吨或TEU);3)组织机构,包括企业负责人和财务、海务、机务等管理人员配备及船员的来源和技术能力的分析;4)出资人资本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类型;5)营运经济效益分析;
5.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内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6.股东会决议(包括人员任命和组建公司等内容);
7.企业注册地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或租用房屋的租用合同、房屋产权证明);
8.企业组织机构图(必须包括安全管理机构);
9.企业股东的证明文件(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法定代表人、财务、海务、机务等主要管理人员的名单(附表)、任职文件(任命书)、身份证、劳动合同、任职资历材料(海务机务人员:提供船员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危险品
船客船的特殊培训证书,普货企业海务、机务人员不低于大副、大管轮从业资历,危险品船客船企业海务、机务人员不低于船长、轮机长从业资历;财务人员:提供从业资格证书);
11.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2.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公司与公司总经理签订);
1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需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应当提供有效的《符合证明》或《临时符合证明》及符合证明年度审核签注;公司自身无安全管理体系的,应提供其与船舶管理企业签订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协议、船舶管理企业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该企业有效的《符合证明》或《临时符合证明》证书及符合证明年度审核签注;
14.不需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公司,应当提供《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公司与船长签订,盖公司章和船章);
15.船舶购买合同、船舶建造合同或船舶光租合同(新增船舶需提供危险品船、客船运力批复或普货船运力备案证明,船舶需符合交通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船龄以及节能减排的要求);
16.光船租赁的提供《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
17.船舶交接书;
18.船舶主要参数;
19.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或《船舶入级证书》;
20.《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适用范围内的船舶还应当提供有效的《安全管理证书》或《临时安全管理证书》;
21.《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22.与公司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数量符合法规要求的证明材料;
23.液货危险品船运输企业需提供货物运输合作意向书(意向合同);
24.集装箱船运输企业需提供靠港协议;
25.客船运输企业需提供班轮靠港协议、承运人责任保险或相应的财务担保证明;
26.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和委托书;
27.交通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申请变更水路运输经营许可需提交的资料:
1.水路交通行政许可变更、延续、注销申请书(附件2);
2.水路运输企业变更申请报告(说明公司变更事项的详细、具体情况);
3.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原《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内
容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企业备案表,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6.变更事项的股东会决议;